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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共官媒缘何低调处理王林清案“调查结果”》播发后,有朋友因此联想起笔者五年多前在本专栏发表的一篇文章的标题《刘志军被封口,曾成杰被灭口》,说是崔永元如今已经被封口,真担心王林清被迫电视认罪之后被灭口。心毒手狠,人性灭绝的周强因为有了习近平的一句“不要怕被污名化”壮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笔者如上这篇文章是二零一三年七月为本专栏撰写的,文中与与读者和听众们讨论了中共前铁道部刘部长志军同志私下里换取习近平同志下达“免死令”的交换条件是什么?当时 有中国大陆的网友尖锐质疑:“刘志军被判死缓是有人保护他还是因为他保护了别人?”笔者的回答是:只有保护刘志军才能换取他同意保护别人!用大陆知名网友五岳散人的话说:“刘志军那个级别判了死缓,基本上就等于是某种强制疗养、另类退休”。李承鹏先生讽刺更为给力,掐指数道:“一品夫人薄谷开来死缓,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缓,深圳龙岗区长钟新明死缓,中移动张春江死缓,天津检察长死缓,郴州市委书记死缓,北京法院院长死缓。现在刘志军死缓,果然。我们会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个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现’。人们常争论是否废死刑,其实废除死刑,还不如废除死缓。”
在网络上以“反腐英雄”著称,曾经大力主张在中国大陆废除死刑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听到刘志军居然也能够被习近平和周强刀下留 人,愤怒写道:“刑不上大夫,那么,死刑都是为屁民准备的,你要相信被死刑的贪官一定没有冤死的聂树斌们多。叫嚷着不能废除死刑,相当于求主子赐死” ;“今天才知道‘反腐’的全称:反正也死不了抓紧腐败吧……刘志军一审死缓,意料之中的判决。抱怨没用,乘机跟最高法院聊聊夏俊峰、曾成杰的死刑复核吧?!”
罗昌平愤怒地书写了上述文字的三天之后,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之女曾珊在微博中绝望地告诉公众,,她父亲七月十二日已被执行死刑。家属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甚至连正式通知也没有!
次日,宣判并已经对曾成杰执行枪决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认证微博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曾成杰案是个很长很复杂的故事,但即使长沙市中级法院公布的“犯罪事实”百分之百成立,其“非法集资”数额也远没有官方公布的刘志军利用职权让丁羽心非法赚取的数额大。此其一。其二,刘志军利用职权让丁羽心非法赚取的近四十亿国有资产绝大部分都不可能再收得回来,而长沙官方公布的曾成杰的“非法集资”数额虽大,但官方通报“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的数额为6.2亿元,只是刘志军和丁羽心犯罪款的六分之一不到。但为什么刘志军能获得免死令,而曾成杰就一定要被处死而且是秘密处死呢?
说刘志军同志在秦城监狱喜接习近平同志签发的“免死金牌”当然是挖苦,但刘志军是死是活当时的周强还是要请示习近平绝对是事实。至于曾成杰的死刑核准,相信日理万机的习近平同志还不至于亲笔指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其他政治局常委以及当时的中央政法委领导人要么是管不着,要么是犯不着。那么到底是谁迫不及待地要曾成杰死,而又不敢将其公开处死呢?曾成杰当年的辩护律师王少光在自己的微博中据实写道:曾成杰一案的案发时周强是湖南省省长,湖南高院宣布一审判决判处曾成杰死刑时周强已经是湖南省委书记;湖南高院二审判处曾成杰死刑是2012年2月,报请最高法院一直未得到死刑核准,周强今年3月从湖南省委书记升任最高法院院长后不足三月,曾成杰的死刑被核准了。
毫无疑问,恰恰是那个自吹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一天法官工作经历都没有就直接当上了十三亿中国人民的“首席大法院”的周强最担心曾成杰翻案成功。
成克杰已经被秘密处死数天之后 ,作为曾成杰死刑复核案阶段唯一律师的王少光先生公开接受记者采访说,他至今没有收到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曾成杰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案发后仍有17.71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并且引发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根据融资群众的实际登记,案发时尚未归还的融资本金为12.53亿余元。法院根据会计鉴定认定为17.71亿余元,并不合理。
王少光先生还揭露说,根据案发前当地政府组织三馆公司等融资企业所作的清产评估,三馆公司当时资产价值23.8亿元;按照现在的房价,更增值到40亿元。上述财产却被当地政府违法侵占后,在法院判决前以3.8亿的低价变卖给国有独资企业财信公司,这才是给融资群众造成6.2亿元经济损失的原因。王少光告诉财新记者,这一资产变卖过程未经法定程序。案件一审开庭后,长沙中级法院也向湖南省检察院提出需要对三馆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问题,但检察机关只是简单回函答复,并未对这些问题进行补充侦查和取证。
当时 ,同为民营企业家的万科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石得知曾成杰居然被秘密处死的消息后再也不愿意沉默下去了,公开在微博上发文说:“检讨重庆事件:在唱红打黑期间,一大批重庆工商业者被强制关进牢房、没收财产,生命尊严也失去了法律保护,甚至为被告辩护律师亦被冤屈判刑入狱。我采取了不吭气的态度。反思:是懦弱错误的行为。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应该明确态度:不!”
显然,曾成杰生前企业被法院和当地政府强制低价收购和贱卖处理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他周强担任湖南省长和省委书记期间,在他的的眼皮底下发生的,
就算他周强本人并未从中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他至少也应该被问责才是。正是因为已经深知湖南地方当局处理曾成杰案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过程,在担任湖南省长和省委书记期间曾多次亲自过问曾成杰案并不止一次亲笔指示的周强才最担心曾成杰的翻案成功,在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口号的背后,掩盖的事实真相是不杀曾成杰就不能掩盖周强这位“首席大法官”曾经的政坛劣绩甚或是官场腐败黑幕!
笔者在六年前的这篇文章里即已经强力诅咒周强,习近平令刘志军封口,换得劣评如潮,周强杀曾成杰灭口,遭致千夫所指不过是现世报,因为此恶行已经恶得不能再恶、坏得不能再坏,将来肯定会被史家入书的,中共党史上恶人无数,而与周强能够有的一拼的,当属文革时期的公安部长谢富治。利用职权杀人灭口还秘密执行,硬是把国人的记忆强行拉回到文革时代的惨无人道!
在那里后,笔者还曾在本专栏发表另外一篇愤怒揭露周强的文章《周强比他的前任坏多了、狠多了、恶多了》。文中所说的周强的前任,是如今已经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位置上告老还乡的2008年至2013年间担任中共政权第九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
周强2013年上任之前 ,著名法学专家、北大教授贺卫方在接受一家香港媒体的采访时表示,他也听到王胜俊患癌传闻,“应该不是假的”。他说,王胜俊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中国司法改革陷入停顿,甚至倒退,司法独立被完全抛弃,司法改革追求更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被彻底扭转。“一个完全不懂法律的去主管司法,这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此故事缘起于2011年岁尾前后有一位叫梁小军的北京律师在微博透露,京城司法界近日举行一个寃案研讨会,会上有人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得了胰脏癌。会场上响起热烈的掌声。
当时的海外华文媒体报道说,对于中国法学界为王胜俊患绝症“鼓掌”,引网民热议:“做官做到这份,也算是奇迹,叹息!” 王胜俊能被恨成这样,“可见中国法制坏到什么地步”。
王胜俊担任首席大法官的那五年里,中共法院系统一直被强烈诟病,认为已经完完全全、彻头彻尾地沦为执政当局的维稳工具。王胜俊领导最高法院的最后一年多时间里,该机构频下通告,禁止下属各级法院受理敏感案件,包括征地强拆纠纷、毒奶粉索赔案、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索赔案等;旧寃案得不到申张,又出现大量新的寃案,导致访民如潮,民怨沸扬。对于维权事件,各地各级法院更是完全听命于中央或当地党委,在法律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滥用司法,枉判无辜。
但日后看来,那位王胜俊被诟病的罪责再多,也还没有滥杀无辜一项,在他操盘最高法院的五年时间里,至少还有一个具体案件的经办值得肯定,那就是在湖南高院对曾成杰的二审判处死刑报请核准书之后,始终拖延着不予核准。
按照周强的《人民法院报》当年的说法,湖南高院报请对曾成杰的死刑核准是2011年底的事情,拖了一年多之后,王胜俊即得知中共高层已经内定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团中央第一书记出身的周强是他最高法院院长的继任人选,而曾成杰的案子因为早已经被上升到湖南当地的“维稳”高度,所以曾成杰被坚持求处死刑立即执行无疑是湖南高院在奉湖南省委书记周强之命。在此前提下,王胜俊最聪明的作法应该是在自己交班之前拿曾成杰的死刑核准书给自己的继任周强作个顺水人情,以换取周强继任之后能够对他这位“政法老前辈”礼遇有加。但王胜俊偏偏就没有这样做。仅此一例,即可以证明那位自己患癌一事竟然换得全国性司法研讨会鼓掌欢呼的王胜俊再坏也远没有他的继任周强坏。
于是,既不愿意因为一个曾成杰而得罪自己的继任,又不情愿让一个仅仅犯有经济类罪行的民间企业家枉死在自己手上,曾成杰的死刑是否应该核准的问题就这样被王胜俊留给了周强。
曾记得周强2013年3月在最高法院上任之后 不过是在一份讲话中重复了一下已经被每一任院长背诵过无数遍的“必须维护司法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还说了两句“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硬是被海外的反共媒体评价为与其前任王胜俊“差别很大”。 但紧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就证明了周强和他的前任果然差别很大,大就大在王胜俊不敢滥杀的他周强不但坚决要杀,而且竟然下令秘密执行,杀完了烧成灰以后再公告……。
笔者无意在此为王胜俊开脱,但事实确实是周强比至少还没能被诟病草菅人命的王胜俊坏多了、狠多了、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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